尔学网 工作范文 恩施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热门)/恩施州 职称评定标准

恩施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热门)/恩施州 职称评定标准

恩施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恩施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共7篇)

篇1:恩施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恩施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为规范全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及申报特制定如下范本。

总体要求:申报材料统一使用牛皮纸质袋(建议尺寸为36*26*3.5cm,即一般档案袋),原件材料和评审材料分别装入原件袋和档案袋。(申报材料只要两个档案袋,用绳子打活结捆在一起,不再要手提布袋)

一、原件袋封面范本

在恩施州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原件袋封面范本.xls”选择申报类别并更改补充相关信息(范本中红色字体为更改项)后打印(A4页面)粘贴在牛皮纸质袋正面。一个原件袋装不下时,可另再装袋,并在右上角圆圈内填写序号:①②③...(此编号教育局统一填写)(如还有另行证明材料时可在封面范本上增加)

二、档案袋封面范本

在恩施州教育信息网上下载“档案袋封面范本.xls”选择申报类别并更改补充相关信息(范本中红色字体为更改项)后打印(A4页面)粘贴在牛皮纸质袋正面。一个档案袋装不下时,可另再装袋,并在右上角圆圈内填写序号:①②③...(此编号教育局统一填写)(如还有另行证明材料时可在封面范本上增加)

三、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分装部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3份。(申报高级职称用软件填报生成,并报电子数据)合订部分:

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2.《湖北省2014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单》原件;

3.《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鉴定表》原件; 4.《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5.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6.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有职后学历的须同时提供);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中、初级职称确认审批表》(注:州外企事业单位调入我州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前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填写此审批表);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乡镇中小学教师需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乡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恩施州乡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专业水平能力测评推荐表》原件);

9.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复印件;

10.2012、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12.任现职以来其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学术(科研)成果等相应条件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3.《近五年任教课时情况表》原件、近1学期教案(精选其中3—5份)原件或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还须另行装订一本材料(统一A4纸张,只用订书机简单装订,不加任何外壳或封裱),内容包括:

1.封面信息(包括申报层级、申报学科、工作单位、姓名等)

2.《湖北省201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单》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有职后学历的须同时提供);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5.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6.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明或免试审批表复印件、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明或《恩施州乡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专业水平能力测评推荐表》复印件。

以上所有评审材料复印件须注“复印属实”盖公章,并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恩施州教育局 2014年7月

篇2:恩施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资格评审材料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范围和对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岗,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推广、科研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012评审未通过的人员,本如无新的业绩,不得再报。

二、申报条件

各申报单位必须在有空缺岗位职数的情况下,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评人选。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内各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考核不合格或受到通报批评者;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3年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从今年起,农业系统内承认的“相当于大学专科同等学力的中专后继续教育”本专业毕业证书,不再作为申报职称的学历依据)。

1.晋升研究员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或大学普通班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2.晋升副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以下第3-7条,须具有对应的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1)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2年;

(2)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5)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或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6)中专毕业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或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本条仅限于县、乡单位,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7)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不符合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者,但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两项以上三等奖前三位,可破格申报评审:

破专业工作年限者,可比规定年限提前3年申报;破学历者(中专学历的省、市及市辖区域内单位人员),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

3.晋升中级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三)外语及免试条件

参加规定等级全国统一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免试条件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及免试条件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应模块要求的考试合格证书(科研、工程高级资格5个模块,中级资格4个模块;农业高级资格4个模块、中级资格3个模块)。

免试条件按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人办发„2005‟34号)和陕职改办字„2008‟8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2012学习不少于48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学习不少于 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申报者须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提供经过复验的继续教育证书。

(六)论文著作要求

参评论文须与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业绩密切相关。

发表论文的期刊须具有ISSN或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

1.研究员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不含论文、报告等汇编)1本,其中省级单位本人执笔5万字以上,市级单位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论文3篇。

2.副研究员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不含论文、报告等汇编)1本,其中省级单位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市级单位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

3.高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资格

省、市级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本,其中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

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作为前2名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

县(区)、乡级单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著作1本,其中本人执笔1万字以上;

⑵在市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前2名作者1篇;

⑶编写农业技术培训教材,其中本人执笔2万字以上。教材由主管部门或单位编印成册、公开或内部发行,须单位认定并加盖公章。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

三、报送材料有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内容:

1.各市、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单位需由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省农业厅直属单位需提交推荐评审函。

2.•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附件5)1份,由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汇总表按填报说明(附件1)逐项填写,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近五年•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按顺序装订,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须附该考核结果文件),单位和同级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加盖印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6)一式20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须用 A3纸打印),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6.•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用A4纸打印,不超过1000字。本人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7.破格人员单位出具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一份,不超过800字。

8.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聘任证书或单位聘任文件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9.有效期内的全国统一外语考试合格证或•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订在复印件左侧上)。

1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任现职以来获成果奖、工作荣誉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承担的项目等能证明本人水平、能力和贡献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12.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原件2-3篇,字数1000字以上。所发表论文在目录处标注并在杂志中折叠以便查找,论文不需提供复印件;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报纸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按申报材料填报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

2.报送的奖励、论著、工作业绩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不允许出现任现职以前的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字迹、印章必须清晰可辨。

3.附件材料1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论文、著作、评审简表、•考核登记表‣不装订。其余材料按报送材料内容中第5-11条顺序进行分类整理、编写目录表及页码,并装订成册。附件材料由各市农业和职改部门审核后,在封面、目录页加盖公章确认。

4.报送材料一人一袋(牛皮纸质档案袋),材料袋正面须粘贴•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3),背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附件4),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打印纸条注明地市、单位、姓名、申报专业、正常申报或破格。

四、其他事项

(一)各基层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准确、公正、客观地评价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和贡献,切实将真正符合晋升条件的农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

(二)在推荐过程中须坚持职称政策公开、空缺岗位职数公开、申报晋升人员名单和业绩材料公开。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前,要将申报人员基本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并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公示情况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四)申报人员和基层单位要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凡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表格及附件材料,可在陕西农业信息网(网址:)“省农业厅重要通知”栏下载。

(六)评审费收取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高级资格400元/人,中级资格200元/人。

(七)晋升高级资格,须参加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3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各单位要严格按上述时间安排及时报送评审材料,愈期不予受理。

地点:西安市习武园27号省农业厅人事处。

附件:1.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附件及有关表格.rar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诚信承诺书

3.评审材料目录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

5.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

篇3:恩施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关键词]图书情报系列;职务资格;量化评审体系

前言

通过图书情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评审体系,能为图书情报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依据,为图示情报工作效率的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图书情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评审工作也朝着更加客观、科学、标准的方向发展。

1.基本情况的量化

对于基本情况量化,可以从工作人员学历水平、任职年限、学术兼职、工作年限、语言水平、电脑水平、荣誉称号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学历水平。工作人员的学历得分U1为:研究生得4分,本科生得3分,大专生得2分,中专及以下学历的得2分。

(2)任职年限。任职年限量化公式U2=0.04+0.2x-1.6×10-3x2,其中x表示工作人员的任职年限,任职年限得分U2为:任职1年得0.23分,任职3年得0.63分,任职5年得1.00分,任职7年得1.35分,任职9年得1.70分。

(3)学术兼职。学术兼职量化公式为U3=∑x4,其中x4表示工作人员各个学术兼职的得分,学术兼职得分U3为:省级理事以上得1.0分,国家级理事以上得3.0分。

(4)工作年限。工作年限量化公式U4=0.056+0.071x-1.9×10-4x2,工作年限得分U4为:5年得0.4分,10年得0.75分,15年得1.08分,20年得1.39分。

(5)语言水平。语言水平量化公式为U5=x/20,其中x表示工作人员在百分制语言考核中的实际得分,在免考情况下,按照60分计算,语言水平U5得分为:语言考核100分得5.0分,语言考核90分得4.5分,语言考核80分得4.0分,语言考核70分得3.5分,语言考核60分得3.0分。

(6)电脑水平。电脑水平量化公式为U6=x/20,其中x表示工作人员在百分制电脑水平统考中的得分,電脑水平得分U6为:电脑考核100分得5.0分,电脑考核90分得4.5分,电脑考核80分得4.0分,电脑考核70分得3.5分,电脑考核60分得3.0分。

(7)荣誉称号。荣誉称号量化公式为U7=∑x7,其中x7表示工作人员各个荣誉称号的得分,荣誉称号得分U3为: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得1.0分,国家级荣誉称号得2.0分。

2.工作考核的量化

通过对现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首先是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的量化,先求出各项考核的平均得分K1、K2、K3、K4,然后根据相对应的分值H1、H2、H3、H4,按照2%、3%进行线性组合,从而得出这几项的量化得分。其量化公司为V1=0.02K+0.03H。

其次是年终考核量化标准,先将每年的考核平均值求出来,然后按照量化公式V2=K5/20求出年终考核量化得分。最后是进修培训量化标准,其量化公式为V3=0.137+0.035x-4.1×10-4x2,其中x表示累计进修培训时间,进修培训量化得分V3为:进修培训1月得0.14分,进修培训3月得0.25分,进修培训6月得0.35分,进修培训9月得0.43分,进修培训12月得0.5分。

3.工作业绩的量化

工作业绩量化主要是对发表论文的量化,其量化公式为W=∑15JC,代表论文W最高得分为15分,J表示刊物级别系数,C表示论文参与系数,刊物级别系数和论文参与系数如下表所示。

刊物级别系数取值

刊物级别 1 2 3

刊物级别系数 1.0 0.7 0.5

论文参与系数取值

参与人生 参与系数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1 1.00 - - -

2 0.95 0.50 - -

3 0.82 0.47 0.33 -

4 0.75 0.45 0.32 0.25

4.量化结果综合处理

对于基本情况、工作考核、工作业绩的量化得分都会参入一定的人为因素,因此,为保证评审量化体系的客观性,需要将这些基本分数转换为水平分数,其转换公式为:个人水平分=100×个人基本分/最高评分,基本分数转换为水平分数后,要对其进行修正,从而得出个人标准分。由于个人标准分不能将个人的综合水平表现出来,因此,要根据评职的侧重点,赋予各个基本分权值,通过乘权相加及现任资格基础分,得出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分。

5.总结

图书情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评审体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体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评价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时,要对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考核、工作业绩等进行量化得分,并在此基础上,对量化结果进行综合处理,从而客观、全面的对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

[1]郭泽,曾标,黄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2,(05):132-133.

[2]吕建辉.论图书情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评审体系[J].图书情报工作,2002,(05):141-142.

[3]郭国庆,马炳厚,石建等.高校图书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评工作浅探[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4,(01):100-104.

作者简介

篇4:恩施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为深化职称改革,完善职称评审办法,在各系列《试行条例》基础上,根据人职发[1990]4号、鄂职改办[1992]204号、鄂职改字[1993]6鄂职改办[1993]126号等职改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和要求

1、坚持德才兼备,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择优晋升的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量考评为主要依据的评审推荐方法。

3、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评审政策、岗位职数、评审办法、个人提交的主要评审材料和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申请条件等未尽事项以各申报系列《试行条例》和有关职改文件为准。

二、否决条件

1、政治条件

凡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1)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因道德品质或其它方面犯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不含按规定解除处分者);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拒绝承担组织分配的工作或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

(3)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政策和党纪,造成严重影响的。

2、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或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不能推荐评审。

3、外语、计算机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未达到职评要求的,不能推荐评审。

三、考评指标与评分标准(总分120分)

(一)政治思想(10分)

1、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等。5分

2、任现职以来(申报高级限近五年内,申报中级限近四年内)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者计2分,有一次基本称职的只计1分,有不称职的不得分;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含年度考核优秀者)的,每一次加1分(一年内受两次以上表彰者,只计一次),最高加3分;出现事故(含教学事故)或错误,但不够否决条件的,出现一次扣1分,两次(含两次)以上扣2分

(二)工作业绩(40分)

以相应系列《试行条例》为依据,参照具体岗位职责,针对参评人员所申报的系列和级别累计积分。

3、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职工作者,计30分;完成本职工作情况较好者,计28分;完成本职工作情况一般,且有无故缺勤者计26分。本项由其单位提供相应材料。

4、任现职以来主持本单位全面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者计5分;协助本单位领导完成本专业管理工作的主要参与者计4分;协助本单位领导完成本专业管理工作的一般参与者计3分。本项由其单位对其参与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的不同作用出具证明材料。

5、能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完成某一方面管理课题的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总结报告、管理规定、调研报告、课题实验报告、经验交流等文件或资料(以正式行文和手稿或证明为据),每件1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研究系列的在此积分后,不再作科研成果计分)。

(三)科研成果(60分)

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与申报职称系列对应的本专业学术成果。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的;论文必须是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重要报纸的学术理论版上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是经有关部门鉴定或获奖的。

量化时,采取累计积分的办法,积分超过60分者计60分。同一部(篇、项)不重复计分,分值就高不就低。

6、公开出版著作

(1)专著:中级5万字以上10分,副高10万字以上10分,正高15万字以上10分。

(2)合著、编著:主编者加2分,副主编加1分;撰写字数为:每万字0.5分,10万字以上5分。

7、发表学术论文(摘要论文按50%计分)

(1)独著论文

a国家权威期刊学术论文每篇 10分

b国家重要期刊学术论文每篇8分

c国家级一般期刊学术论文(国家级学会、国家级研究会、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的会刊未进入a、b项的,核心期刊未进入a、b项的)每篇 6分

d省级期刊(省级学会会刊、不是核心期刊的大学学报等)每篇4分 e各类增刊(有刊号的会议文集、专集等)每篇2分(申报高级限两篇以内)

f内部期刊每篇1分(申报高级限两篇以内)

(2)合写论文前述标准第一作者80%,第二作者20%,第三作者不计分。

(3)论文影响加分标准

全国专业检索工具收录:文摘2分,选目1分。

8、学术会议交流论文:

(1)参加全国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并收入论文集3分

(2)参加省、部级学术会议并收入论文集2分

(3)参加地、市级学术会议并收入论文集1分

9、科研成果(获奖或经过鉴定的)(主要参与者限5人,主持人70%,第二人15%,第三、四、五人各5%,不足5人多余分加到第2人上。)

(1)国家发明、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23、20分

(2)省、部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18、15分

(3)地、市(州)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3、10分

(4)本院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3、1分

(5)主持结题项目: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不含我院项目)分别计10、8、5分。

(6)主持在研项目: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不含我院项目)分别计8、5、3分。

(四)学历资历(10分)

10、学历

博士毕业并获学位8分 仅获博士学位7分 硕士毕业并获学位6分 仅获硕士学位5分

研究生毕业未获学位、第二学士学位4分 本科毕业并获学位3分 本科毕业未获学位2分 专科毕业1分 中专(高中毕业)0.5分

11、本校工龄满五年以上者1分(最高1分)

12、任现职五年以上者1分(最高1 分)学历、资历不符合相应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者,作破格申报。

四、职数限制:

1、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主系列是教师和卫生系列,为了体现向教学和医疗一线倾斜,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对非主系列的职数加以限制,中级职数每年不得超过允许职数的20%,高级职数每年不得超过允许职数的15%(省职改办文件规定90%用于主系列)且同一系列中高级职务的结构比例不得高于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的结构比例。

2、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有部分工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同时又达到了同系列规定的职评条件,可以考虑参加评审,但都必须以招工时的工种为依据,靠相应系列,不得转评其它系列,且评后不得调换工种。企业编制工人,因招工时人事关系所限,评后不能聘任。

3、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尤其是社科研究系列(管理系列)要从严控制。

五、服务期制:

篇5:恩施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庆阳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我省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就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报送及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政策依据

申报晋升人员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的通知‣(甘人社发„2012‟24号)中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同时,必须符合•关于对职称评聘若干政策调整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甘职改办„2000‟13号)、•关于职称评审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关于在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使用†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

书‡的通知‣(甘人事„2001‟34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市人社局、卫计委•关于加强职称晋升人员计划生育审核的通知‣(庆卫发„2015‟371号)等文件规定。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凡报送的评审材料一律以原件为准,各类证明及复印件不作为评审依据。报送材料包括:

(一)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符合晋升条件的毕业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省职改办考试成绩通知单、外语考试合格证或省职改办考试成绩通知单、教师资格证书、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评审正高级教师、破格晋升高级教师的还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1份),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文件或岗位等级认定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有效),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论文、专(译)著、教材等业绩原件。

2.近5年考核登记表原件(按排序装订成册),任现职以来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还需提供当年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下发的考核结果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有关部门公章)。

3.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提供在薄弱学校任教2年或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的证明及其他相

关材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有效)。

4.•庆阳市晋职晋升等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附件7,1份)

5.破格晋升人员业绩贡献专题事迹报告(由主管部门及职改部门加盖公章,一式2份)。

6.业务工作经验总结(1份)。

以上材料除论文、专著外,其他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小于A4纸的,粘贴在A4纸上,大于A4的,折叠成A4大小,复印件一律按照A4纸张复印)。评审正高级教师、破格晋升高级教师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3份,中级2份),定职人员填报•初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呈报表‣(1份)。此两项表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统一印制,须单位统一购买,本人亲笔填写。

8.评审中级教师、正常晋升高级教师填写•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附件3,A3纸张,一式30份),评审正高级教师、破格评审高级教师填写•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附件4,A3纸张,一式42份,单面打印,第一页与第二页在左上角用胶水粘贴)。同时上报电子版,简表命名格式:()+单位名称+(姓名)+拟晋升职务名称,如:(2015)庆阳一中(张三)高级教师。

9.本人所在学校提供本单位公示情况证明。

上述材料中的所有项目由所在学校负责人事部门逐项审核确认后,如实填写。凡是合作完成的成果,须注明合作人数、排名顺序及本人完成的部分。计算机或外语考试符合免试暂不作为否决条件年龄的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指导他人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奖者,证书及文件均未明确记载辅(指)导教师的,还要提交单位出具的实际指导或授课证明。

材料要装入全新的加厚档案袋,档案袋全部要用宽胶带加固。档案袋封皮粘贴•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表‣(附件2)。在档案袋底面统一分类编号,编号为县市区简称(市直学校注明学校简称)+晋升类型+级别+姓名+编号(如:宁县—正常—高级—张三—23)。

(二)县级职改、教育部门和学校需要上报的材料 1.县(区)职改办或市直学校正式推荐报告(一式2份)。文件须按照晋升类型、级别分别报送。

2.•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附件5,缩印成A4版)、•晋升高(中、初)级职务人员花名册‣(附件6,审查登记表、花名册人员顺序必须与本人材料档案袋底面的编号一致)不装入本人资料袋,由各县(区)、市直各学校汇总附正式推荐报告后,同时报送电子版。

3.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情况统计表(附

件8,缩印成A4纸张,一式2份,加盖县(区)职改办、教育局公章有效)。

以上所有表格在庆阳教育信息网文件通知栏目下载,相关表格填写要求参照•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的通知‣(甘人社发„2012‟24号)中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

三、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受理材料:(1)上次评审未通过,至今仍无新成果的人员;(2)上一未进行考核或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者;(3)任职条件有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含破格者)而未达到规定标准者;(4)无当年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者;(5)教师资格不符合要求者;(6)没有县(区)职改办、市直部门推荐意见或评审简表上未加盖印章者;(7)破格人员无县(区)、市直部门专题报告者;(8)评审简表及评审登记表中内容填写不详细、不清楚者;(9)评审所用表格不符合省职改办规定式样者;(10)不按组织程序上报或个人上报材料者;(11)上报材料未附业绩、成果等有关证件原件者;(12)计划生育不符合规定者;(13)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14)未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的人员。

2.根据省职改办规定,申报人员的论文采稿通知单、专著

(译著)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

3.伪造证件、论文、成果等相关凭证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评审资格,两年内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在本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填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本人当年评审资格,在本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对群众反映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规定程序或单位弄虚作假推荐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查实后,除取消本人申报资格外,还要追究单位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6:恩施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2015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27号)要求,结合我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5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评审范围

全省各类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中在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包括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仍继续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离的全民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申请评审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本单位的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当年《评审工作计划》中确定的相应评审委员会召开时间,已年满法定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及职业道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工作,勤奋学习,克己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医疗、预防、科研及培养指导下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务,团结协作,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2、学历要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非医、药卫生类院校取得的与医、药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检验、卫生管理非明显相关的学历不得按医疗卫生类相近专业对待。1970年至1976年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仍按晋人职通字〔2001〕87号文件执行。

3、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要求。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岗位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圆满完成单位规定的医疗、教学、科研任务;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熟悉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能提出与本专业一致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业务组织指导能力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能组织指导本专业学科的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

4、任现职年限。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务之年算起,实算至2015年底。任现职前己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5年或任现职年限满7年。即:要求任职满5年,为2010年底前聘任,要求任职满7年,为2008年底前聘任;破任现职晋升者(前学历),要求任现职满三年,即为2012年底前聘任;获博士学位者申报副高,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即为2013年底前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资格(有执业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满二年)。

对在执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该专业执业资格,可聘任特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作为晋升特定系列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条件。

国有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中占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应岗位聘任的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相应的任职时间。非公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时间可以从取得相应任职资格时间开始计算。

5、外语条件。具有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医古文)统一考试取得的相应合格成绩通知书(合格证书),或2014、2015取得的省职称外语补充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2016年以后,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要求为卫生类。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免试外语:

(1)工作期间参加WSK、WHO、托福(含相当)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考试合格的;

(2)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根据国家规定参加了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职称外语考试的;

(5)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

(6)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7)53岁以上申报副高级、55岁以上申报正高级的;(8)中医药工作者可免试外语,但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医古文考试。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的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四个模块合格证书。

下列人员可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①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②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③近三年内从省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

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所属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否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各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以文件形式确定。

7、考核要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除参加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外,必须参加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工作实绩考核。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根据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和《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做好公示工作。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近5年或7年内的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并在近三年内有一次以上考核为优秀。所有参评人员均要求提供一篇近5年或7年内能够完全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的本专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数量指标应从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均基本医疗工作数量和公共卫生工作数量等基本工作数量来体现;专业工作质量应通过专业工作取得的效果、做出的贡献、社会同行的认可程度来衡量。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也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8、下乡要求。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优质资源下沉的指导意见》(晋卫〔2014〕29号),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应当到基层累计服务一年,晋升主任医师前应当到基层或下一级医院累计服务六个月。受组织指派,承担援藏、援疆、援外及抗震救灾等工作任务的可以视作下乡。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工作后五年之内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下乡可不作要求。

9、继续教育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登记按照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评目标的通知》(晋卫〔2014〕44号)要求进行。

(二)业绩与成果具体量化条件

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2)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须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三篇以上;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须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两篇以上;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须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一篇以上。

(3)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同时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一篇。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及以上奖一项,同时要求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家级或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从2016年起,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2)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一篇以上。从2016年起,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3)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及以上奖一项,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三)病案(专题报告)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填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以下简称《50例一览表》),每年的病例数不少于10%。

从《50例一览表》中随机抽取3份原始病案。病案须符合原卫生部《病案书写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并对整个病历书写的规范性进行把关。病历能反映申报者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对于外科病案,应有申报者本人术前讨论、术中记录及术后查房记录。

非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和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填写一份专题报告。专题报告要反映本人专业特长和专业技术水平,体现申报者主要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字数一般应为2000字左右。

三、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范围

不达规定学历要求或不满相应的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正常晋升规定的相应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大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

(2)中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30年。

(二)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三)任职以来科研、学术方面的业绩与成果量化条件

1、破格晋升正高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五条中的四条,符合其中(1)、(2)、(4)、(5)条破格者须同时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一项。

(3)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经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卫生计生医学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其中一部著作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并提交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一篇。

(4)参加本学科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编教材编写工作,并完成规定编写任务(须附国家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编写任务书)。

(5)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能有效地提高我省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2、破格晋升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晋升副高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五条中的三条,符合其中(1)、(2)、(4)、(5)条破格者须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以上奖一项。

(3)在医学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四篇以上。

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两篇为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 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一篇为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

(4)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卫生计生医学专著或译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5)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能有效地提高我省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三)病案(专题报告)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需要提交病案,非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和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撰写一份专题报告。有关病案和专题报告的要求同正常晋升申报要求。

四、山西省特殊卫生(中医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山西省特殊卫生(中医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6〕47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照此申报评审。

五、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均须参加全省2015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正、副高分别确定的合格标准线,其中破格晋升者须达到优秀,才可参加评审。考试成绩只在当年评审有效。

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淘汰率为15%左右。考试成绩优秀线参考全部考生考试成绩的前30%划定,合格线根据考试成绩及人员分布情况酌情划定。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要求,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严格申报评审程序,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净化评审风气,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对工作中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审核不严、弄虚作假等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单位、部门责任。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和整理申报评审材料,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推荐、申报、评审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2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3号)以及《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以工作业绩为核心,注重临床实际能力,认真核实申报材料, 重点是申报人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把好申报准入关。

(三)评审答辩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30号)执行。采取答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实行答辩成绩淘汰制。破格晋升者,答辩成绩须达到优秀。

(四)实行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对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评价的系列(专业)除外),实行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各事业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出具人社部门核准的《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按照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2〕90 号文件《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在全民事业单位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分离的通知》规定,实行评聘分离的单位,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待聘人员数量已超过本单位相应岗位职数 20% 的,新推荐参评人数不得突破本单位当年相应的空缺岗位数。

(五)论文要求。评审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均须是任现职期间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排名第一,在国内(CN)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和专业大报的科学技术版面上发表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字数一般应为2000字左右。凡申报参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须提交一篇公开发表的国家级或可视同国家级答辩论文。今后所提交的医学学术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际或国内核心期刊上。

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都要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申报者在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印章。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不得在评审条件规定量化业绩内计算,只能作为参考条件。

被世界权威索引系统(SCI、E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可按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对待(EI收录的论文集除外)。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和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具体参照附件3所列目录执行。其中发表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上的论文,须按所划分专业,经评委会相应专业组评审鉴定,评价结果达甲级者,方可按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对待。

为杜绝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无学术交流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准计算一篇:(1)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2)同一内发表在各种学术刊物增刊上的文章。(3)申报当年发表的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非专业研究文章(晋升当年发表的与同一科研课题无关的多篇学术论文),国家级论文除外(不包括可视同国家级论文)。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不能计算,只可作为参考:(1)在买断的专业期刊和申购书号的各种专辑上发表的文章。(2)内容为综述或个案报道的文章(在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的可提交学科组讨论确定是否可以作为参评论文)。(3)未附验证检索网页的论文。

参加上评审答辩未通过者,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

(六)学术著作要求。评审条件中所指著作,均须是在任现职期间,有全国统一书号(ISBN),经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与本人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有一定学术水平,适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参考使用的专业学术著作(不含专业资料汇编)。字数按书中注明的本人实际撰写字数计算。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的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占总字数的20%,其余人员(编委等)占总字数的50%。

(七)专业工龄的计算。专业工龄是专业技术人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实际从事某一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合计年限。关于专业工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取得中等及以上专业教育学历、或高级中学毕业经相应专业培训以后,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服役期间提干之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实算至2015年底。即:要求专业工龄满20年,为1995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要求专业工龄满25年,为1990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要求专业工龄满30年,为1985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八)有关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省、市、县”等级的界定。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按照单位所属确定等级。国有企业、非卫生计生系统所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以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疗机构按市级单位对待,二级及以下和无等级医疗卫生机构按县级对待。

(九)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参加考试和评审:

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考试和评审者;

2、伪造学历、学位、荣誉证书者,谎报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医疗、科研成果者,严重违反专业能力考试纪律者,三年内不准参加考试评审;

3、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事故,其中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4、凡收受红包、拿回扣、开单提成等情况,经组织查实者;

5、在评审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关系、走后门、搞不正之风和无理取闹者;

6、其它严重违反人社、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允许参加考试和评审者。

(十)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推荐(占岗)函或《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五份(委直单位四份),并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要求与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的上传照片同底)。

3、答辩论文一篇(申报正高者须为卫生系列指定的国家级或可视同国家级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及任现职期间或近5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各一式五份,须按照附件1、2(附后)要求格式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印章。

4、《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或专题报告原件一式三份。

病案的随机抽取办法由省卫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病案复印件要求病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有准入资格要求的,提供准入资格证书。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卫生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及现任职务聘任后中级、副高级工资晋档审批表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7、要求考核年限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8、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书)原件。

9、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免试文件复印件(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公章)。

10、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国内主流科技文献数据库检索页。

11、山西省医务人员下乡登记卡。

12、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证书。

13、《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一式三份。

14、申报第二任职资格评审或委托评审者,需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批转的函件。

15、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中的非占编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以及办理退休手续后仍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与本人双方签订的正式有效的聘用协议(劳动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须提供延长退休批准件。评聘分离事业单位人员,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评审函中写明本单位的相应岗位空缺情况。

16、正常晋升人员和破格晋升人员《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各三份,要求由各推荐主管部门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级职称专用软件录入并用A3纸打印,审核盖章后报送,同时报电子版。

17、《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简表》一式三份。

18、申报人员须填写《晋升高级职称人员下乡情况统计表》,要求各推荐主管部门和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十一)评审安排。材料收审、专业能力考试、现场答辩集中安排在太原市,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省卫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详细情况请及时登录山西卫生考试网(http://进行查询。

附件:

1、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

2、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

3、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题报告打印纸

4、国家级医学系列杂志和可视同国家级医学系列杂志目录

5、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正常晋升人员)

6、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破格晋升人员)

7、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简表

8、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申请表

9、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汇总表

10、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

11、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

12、晋升高级职称人员下乡情况统计表

篇7:恩施州教师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 专业划分 经济、国际商务等。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专职或主要从事经济和国际商务贸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资格名称

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

第二章 申报资格

第五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第六条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 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第八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条 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较全面、系统地掌握经济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在某一方面有比较深入研究。

(二)掌握国家经济政策、法规或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法规及相关的国际法规,熟悉本专业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三)了解国内外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运用新知识、新理论解决经济活动或国际国内商务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四)了解与经济专业关系密切的其他专业理论知识。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一)具有较强的经济分析和经济研究能力,为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提出有科学价值的对策与建议;

(二)具有经济决策能力,胜任较高层次的经济管理工作,解决企事业单位经济或国际商务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

(三)具有较强的管理工作能力,胜任本专业工作和本专业与相关专业配套和协调的经济、技术管理或国际商务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和市场分析能力,为企业发展进行过成功的经济分析和策划;

(五)参与制定企业、事业单位经济或对外贸易发展计划、工作条例、规范的编制、撰写工作。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本行业或本部门撰写经济分析报告、管理规章制度等5篇(项),并被采纳;

2、主要参加1项省(部)级经济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划的制定工作;

3、主要参加1项市(地)级重要经济问题的调研工作;

4、主要参与完成1项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成果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5、主要参与完成项目获得市(地)级科技成果奖(含相当的等级奖励,等级额定获奖人员)1项。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3万字以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等必须同时具备。第十二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第十三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各级任职资格均指本专业的。

第十四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均为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

第十五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

第十六条 本评审标准中规定的中级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考试或评审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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