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学网 工作范文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6篇(优选)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6篇(优选)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6篇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第一篇

自去年12月5日全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xx]260号)和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广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商运发[20xx]75号)以及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xx]7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做了大量工作,现就我市家电下乡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20xx年12月20日全市全面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我市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备案登记、销售产品、政府补贴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情况:

截止到20xx年3月31日,我市各主流媒体、县(区)、乡政府、中标企业和各级代理商,共组织集中宣传五次,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报导家电下乡政策150篇(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悬挂横幅、张贴海报1万多条(张)。基本做到了政策宣传纵向到底,家喻户晓。

(二)家电下乡备案登记情况:

(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

我市从20xx年2月10日灌阳县销售第一台产品开始,截止到20xx年3月31日,全市12县4城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310台(件),计金额1703万元,其中:冰箱5554台计1081万元、彩电1461台计167万元、手机582件计39万元、洗衣机2713台计417万元,销售较好的有平乐县1540台(件)计269万元,象山区1082台(件)计189万元,荔蒲县1010台(件)计173万元,灌阳县1029台(件)计171万元,全州县1054台(件)计169万元,兴安县998台(件)计166万元,七星区486台(件)计66万元。

(四)落实家电下乡政府补贴情况:

我市于2月16日在灌阳县率先启动家电下乡政府补贴开始,截止到20xx年3月31日在12县4城区申报家电下乡政府补贴123万元,通过审核补贴到位686679元。其中灌阳61977元、全州137228元、平乐234759元、龙胜37670元、资源31801元、恭城40380元、荔蒲75982元、永福31650元、临桂17283元、兴安15086元、象山区2858元。其他各县(区)的政府补贴工作目前正在操作中。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自去年12月5日全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后,我市对家电下乡工作高度重视,依据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xx]260号)和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xx]76号)要求。一是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分管领导组成的桂林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制定桂林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二是2月9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办公会专题听取了我市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情况汇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做好、做扎实;三是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于1月8日下发了关于《桂林市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商运发[20xx]1号)。

(二)宣传工作扎实,效果好

为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我们做到了三个联动:

1.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联动,家电下乡宣传工作部署早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我市于1月8日就下发了关于《桂林市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对我市今年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各县(区)主管部门,按照《桂林市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行动迅速,在1月15日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就对本辖区今年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并上报了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

2.全市各主流媒体联动,家电下乡政策知晓率高

在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中,我们充分利用市、县(区)主流媒体的影响力,联合桂林日报、桂林晚报、桂林电视台、各县电视台,分别于20xx年12月底、20xx年1月下旬和2月上旬及3月初、3月下旬,开展了五次大规模全市集中宣传家电下乡相关政策的专题报道。特别是在20xx年12月27日、20xx年1月6日、2月12日、2月27日、3月2日、3月12日和3月19日,我们在桂林日报、桂林晚报、各县、区电视台、报刊使用大量篇幅向农民朋友详细介绍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使广大农民朋友详细了解了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收到良好的效果。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第二篇

我镇从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就我镇家电下乡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四、下步打算

在下一步的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中,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加强管理,更多的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为切实做好我镇家电下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我们相信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下,我镇家电下乡工作会更上一个新台阶。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第三篇

我区家电下乡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二、熟悉政策业务,组织集中培训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虽然我区在2017年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个别偏远乡镇宣传不到位,宣传声势不够,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不深,有人认为家电下乡是兜售过期积压产品,是先涨价再降价,是城里人不要的产品再推到乡下,造成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误解。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第四篇

转眼间已经快到春节了,在忙碌和快乐的工作中,我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同时我也深深的感到了领导的关心和爱护,以及对我工作的引导和支持,下面就一年来的工作简单汇报一下:

2-3月份我在陈镇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大营区和镇区的两委换届档案整理工作,我积极的和相关负责人沟通协调快速出色的完成了档案整理工作得到领导的认可。

乡补贴工作虽然工作更忙碌了但是看到农民及时拿到补贴资金深切感觉到再看辛苦也是值得的。截止到20xx年2月5日补贴汽车摩托车393辆补贴金额元,补贴家电1192台,补贴金额元,位居我县补贴前列。

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缺点,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学识水平及工作能力,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镇的快速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第五篇

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我县家电下乡工作从20xx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分工协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从工作启动以来,先后以电视、报纸、公告、发放宣传单、宣传小册和当面解答疑问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海报450余张、横幅标语25条、电视台宣传2次、宣传册5000份,让广大农民家喻户晓,了解政策、熟悉政策和用好政策,

(三)坚持各项硬性操作原则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各乡镇财政所定期公示工作开展情况,提供,财政局内设专人负责接收各工作点意见反馈和汇总上报工作。

4、家电下乡限制了补贴最高价格标准。一些农户想购买的产品型号销售价格高于限制价,以至可购买商品范围再次被压缩,农户无法购买到满意商品,影响购买的积极性。

5、部门间协调不够,以至家电下乡的管理、市场、销售体系尚有漏洞,很多地方存在隐患。

6、家电下乡价格统一规定,利润相对较低,商家不愿做,或不按照政策执行,采用直补销售和其他低价商品抵触家电下乡产品。

7、因摩托车、汽车没有限制销售价格,以至发票可能出现虚开金额等问题,直接影响到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地方税收问题和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

二、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第六篇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20xx年4月6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元,其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补贴的兑付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

二、在自查工作中,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

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经核实:

1、我镇家电下乡经办人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在受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补贴金额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商家)提供的帐号内,对已补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整个补贴过程不存在挤占、截流及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

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

通过此次核实自查:

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

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

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

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