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合同
车位租赁合同(集锦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位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位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出租_小区地下车库停车位给乙方停放车辆。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年( 年___月___日至年___月___日)。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延续租赁期限。一方要求延续的,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第三条每月每个停车位的租赁费为壹佰元(100.00元),年租赁费一次付清(1200元/年),乙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当天缴付租金给甲方。如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自动解除租赁合同。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将已租号停车位交付乙方停放车辆;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合作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得将已租车位改变其用途或者转租,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如因使用不当给甲方和其他业主带来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多少?但因规划、防空、政府原因和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必须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 ……此处隐藏16444个字……。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车位的转让与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不能转让和转租;如果甲方出售车位,须在两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4)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擅自转租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内容,应承担违约金:贰万元,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承租人:
签字日期: